关于举办深圳市首届“优秀企业法律顾问”“优秀企业法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参评推荐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建设思想,积极响应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号召,充分发挥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圳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以下简称“深法协”)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圳市首届“优秀企业法律顾问”“优秀企业法总”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评选表彰近十年来在深圳社会、经济、法治建设和企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法总,激励我市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法总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树立深圳企业法律服务行业标杆典范,推动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总队伍的法律工作与法律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助力深圳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法律服务与法治建设体系,助力深圳高标准推进国际化、法制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深圳高标准建设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坚持“优中选优”“精益求精”的原则,严格规范评选标准与评选流程;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条件对所有参选者一视同仁;坚持评选活动全过程监督,切实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与评选结果的公信力。

二、评选机构

由深法协会同相关法律协会、行业协会,邀请高等院校及法律研究机构专家、智库专家、企业家代表等共同组成深圳市首届“百优十佳”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全面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与评优工作,确保评选活动的规范性、专业性和权威性。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评选活动的各项日常事务,保障评选工作在评委会的领导下按活动计划和规定程序积极稳妥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评选对象

1、为深圳市规模以上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优秀法律工作者(执业10年以上,近10年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不少于5年,年龄35-60岁之间);

2、在企业内部任职的优秀总法律顾问、法务总监、法务部总经理(从事法务或合规风控相关工作10年以上,担任企业法总5年以上,现单位任职法总不少于3年)。

四、参评条件

(一)、“优秀企业法律顾问”参评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法律服务贡献突出。精通与其法律服务业务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能够正确理解和精准把握法律法规,为所服务的企业提供依法合规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具备丰富全面的法律实务经验,熟练处理企业法律、企业合规和企业风控问题,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处理企业法律纠纷、处置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止争息诉,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或为企业并购重组、企业上市提供重要法律支持;或帮助企业在反垄断、数据安全、跨境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有效应对挑战,为所服务企业发展壮大做出了突出贡献。

3、创新业务及研究成果丰硕。在依法依规帮助企业制度创新或科技赋能、数据合规、国际化协同、跨境法律规则衔接等方面实现创新突破,成为行业领军人物或取得相关领域研究成果、发表相关论文专著或获得国内外颁发的荣誉奖项。‌

4、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优异。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具有优异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严格遵守执业纪律,能够合法依规行使企业法律顾问权利,严格履行企业法律顾问义务,勇于担当奉献,在所服务的企业享有较高的信誉评价。近五年来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自律组织处分或其他行政处罚,诚信记录良好。

(二)、“优秀企业法总”参评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工作业绩突出。精通与其法律工作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能够正确理解和精准把握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为工作单位提供依法合规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具备丰富全面的法律实务经验,熟练处理企业各种法律问题;参与企业重要商务谈判,妥善处理企业法律纠纷,止争息诉;积极稳妥处置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或全过程参与本企业并购重组、企业上市;或在企业反垄断、数据安全、跨境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有效应对挑战,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壮大做出了突出贡献。

3、领导力与团队整体能力提升。“优秀企业法总”需具备卓越的领导力,能够有效带领、培养和打造特别能战斗的勤勉务实优质高效的法务团队。团队整体实力大幅提升,团队具备应对企业内部劳动纠纷化解、突发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4、创新业务及研究成果丰硕。引领、推动企业法人治理、公司管理制度、合规经营、劳动纠纷化解等方面工作创新。或形成专业论文著作等在省部级或以上刊物发表。

五、入选名额

1、“优秀企业法律顾问”(100名)

2、“优秀企业法总”(100名)

3、“十佳企业法律顾问”(10名)

4、“十佳企业法总”(10名)

六、时间安排

(一)、推荐申报阶段要求(6月15日前)

1、参加评选的“优秀企业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推荐参评候选人,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的5%推荐。不足20人的,原则上可以推荐1名参选人。

2、“优秀企业法总”由“规模以上企业”推荐。

3、不接受“优秀企业法律顾问”“优秀企业法总”候选人个人申报。

4、不收取被评选对象的报名费和评选表彰费用。

(二)、初审遴选阶段要求(7月15日前)

由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按评选要求进行初步资格审核;通过初步审核的被推荐人名单转由专家小组遴选;专家小组根据评选办法及标准确定入围候选人名单。

(三)、终审评定阶段要求(7月31日前)

评委会根据入围候选人名单及权重设置、得分排名情况进行投票,确定最终获选名单。

(四)、结果公示(8月8日前)

评选结果和获选名单将在深法协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提交异议;公示期满后,评委会将对无异议和异议不成立的获选名单予以最终确认。

(五)、表彰阶段安排(8月31日前)

在深法协与相关机构共同主办的“深圳企业法律顾问峰会”上发布,由相关部门领导、法律专家、企业家代表向“优秀企业法律顾问”“优秀企业法总”“十佳法律顾问”“十佳企业法总”荣誉称号获得者颁发证书。

七、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1、重要提示:候选人填报材料(学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受表彰荣誉称号等)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一旦发现虚假填报,主办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情形严重者予以通报或向所在单位信函反馈。

2、申报材料纸质原件请于2025年6月15日前报送至深圳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秘书处,同时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深法协邮箱cnszcca@163.com,逾期将不受理,所有申报材料不予返还。

3、上述全部填报材料除签名外,请用电脑打印版,勿手工填写。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肖浪华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卓越时代广场38楼

联系电话:13602516257

办公电话:83388001、83926162

电子邮箱:cnszcca@163.com

申报附件:优秀企业法律顾问评选推荐表

深圳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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